第五批自贸区经验加速复制推广
近日,国务院发布了一项重要通知,旨在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第五批改革试点经验。这次推广涵盖了投资管理、贸易便利化以及事中事后监管三大领域,总共有18项改革试点经验将得到复制推广。其中,17项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而1项则特定在自贸试验区内推广。
这项通知将复制推广的责任明确落实到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等十多个部门,并由这些部门和地方协同部署,共同推进复制推广工作。
在投资管理领域,有6项改革试点经验值得关注。其中,“公证最多跑一次”、“一人式”税收档案以及网上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等五项经验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推进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的经验则特定在自贸试验区内进行推广。
在贸易便利化方面,也有一系列改革试点经验在全国范围内得到复制推广。包括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境通关全流程的“一单多报”、保税燃料油跨港区供应模式以及海关业务预约平台等。
还有六项适用于全国范围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也被推广,这些措施旨在提高监管效率并优化营商环境。包括公共信用信息的“三清单”编制、船舶安全检查智能选船机制、进境粮食检疫全流程监管等。
这是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的第五次全国推广,此前已经发布了四批共计153项向全国复制推广的改革试点经验。厦门大学的孙传旺副教授表示,将自贸区的经验复制到全国范围内是改革从试验到全国的深入,旨在全面释放改革红利,达到制度创新的崭新高度。他还强调,随着自贸区的不断扩容,其在吸引外资等方面持续领先并起到了先行示范作用。此次推广的改革经验更加突出对营商环境的改善,包括简化投资管理、优化监管职能以及便利贸易通关等,这将提升市场竞争力并推动形成全面开放的新格局。
此次推广的改革不仅体现了我国对于自贸区发展的高度重视,也展示了我国在制度创新方面的决心和实力。我们期待着这些改革能够在全国范围内得到顺利实施,为我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