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评价结果
股转系统公告〔2019〕第919号公报
全国股转公司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评价办法》对主办券商在2019年5月的执业质量进行了全面评价。现公布如下:
一、月度业绩概览
本月共有102家主办券商参与评价。其中,部分券商因合并评价而合并计数,实际独立评价的券商为98家。(详细名单见附件)
评价结果显示,43家主办券商表现卓越,评价点值在90(含)分以上,占比43.88%。另有33家券商评价点值在80至90分之间,占比33.67%。12家券商评价点值在70至80分之间,占比12.24%。剩余10家券商评价点值在70分以下,占比10.21%。
业绩突出的前五名主办券商为天风证券、西南证券、东莞证券、东吴证券以及并列第四的某券商(股票代码:601878)。
二、负面行为详述
在5月份,系统共记录负面行为23条。经依据《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负面行为清单》调整,实际负面行为为19条,涉及21家主办券商。
负面行为分为四大类:推荐挂牌类、推荐后督导类、交易管理类和综合管理类。其中,推荐挂牌类负面行为2条,推荐后督导类7.5条,交易管理类3条,综合管理类6.5条。各类负面行为的详细描述如下:
推荐挂牌负面行为:如信息披露文件未履行相应信息披露要求、内容错误等。
挂牌后督导负面行为:如日常业务未严格按照指南办理、持续督导履职不力等。
交易管理负面行为:如做市申报撤销或申报数量不足后的重新报价不及时等。
综合管理负面行为:如业务或备案材料中的关键要素缺失、数据报送不及时或不完整等。
主办券商若对评价结果有异议,需在公示后的5个转让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复议,复议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需通过BPM系统上传,并电话联系自律管理部(联系电话:010-63889557)。
本公告于2019年6月13日公布,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名下发布。